

中国台湾拟修订化妆品限用成分表—涉及常见成分
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25年06月06日
中国台湾拟修订化妆品限用成分表—涉及常见成分
为保障消费者安全使用化妆品,中国台湾地区参考国际化妆品管理规范,对“化妆品成分使用限用表”中产品类型、限制规定及注意事项等进行调整,拟新增34项、修正74项、删除1项成分。将于2026年7月1日起生效。
1. 拟新增34种限用物质(序号186-219) 共新增的34种限用物质,其中30种限用物质均应用于染发产品,剩余新增的4种限用物质及其要求见下表。注意下表中“标签上应标注的注意事项”内容为简体内容,实际标注书写应以限用物质表中的原文为准。
2. 拟修正74种限用物质
拟修正涉及的限用物质共74种,相关修正内容分为以下几种情况:
3. 删除1种限用物质
此前,“硼酸”已被列入化妆品禁止使用成分表(序号6),但仍可用于非药用牙膏及漱口水中,含量达0.1%(以硼酸计)(原序号62)。在本次修订中,删除了限用表中“硼酸”成分,且在此之后的序号依次向前递进1位。
4. 温馨提示 此次拟修订的限用成分中,涉及了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中无限制要求的成分,例如α-熊果苷、曲酸、视黄醇等。如果您计划将化妆品投放中国台湾市场,建议提前自查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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